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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泰经纪问题款项近3000万 被保监会罚90万

  • 时间:2011-11-30 新闻来源: 新北青网
  • 2011年是保监会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的第三年。

    保监会敲响保险行业的警钟。2010年至2011年共处罚保险机构110家,罚款合计2181万元,单家机构最高罚款金额12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最长达1年,吊销1家省级保险机构营业部许可证;处罚各级高管人员242名,2人被处以行业终身禁入,依法向司法机关等执法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7起。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经纪”)在最新的保监会处罚决定书中亮相多次。《投资快报》记者统计获悉,2011年8月发布的处罚决定书提及华泰经纪涉及问题款项将近3000万元,其中最大一笔为1075.4万。而根据公开资料统计,目前保监会对华泰经纪以及延伸检查中的分公司及相关机构等罚款总计90万左右。

    事实上,华泰经纪“顾问费”或“咨询费”等问题引起最大的关注,事件审批或相关的高层都遭到相关处罚,其中一名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被撤职,董事长和一名总经理助理则遭到罚款和警告处理。

    华泰经纪近期遭保监会处罚“顾问费”涉及金额达296万《投资快报》记者查阅保监会材料发现,华泰经纪近期受到处罚较集中,其中涉及的争议金额达到3000万元。

    保监会在2010年7月至9月对华泰经纪经纪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违规行为,主要问题在财务数据上,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所谓的“顾问费”、“咨询费”支出,其次是少计收入问题。

    据悉,在2009年,华泰经纪分别向北京原科恒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科恒业”)、汕头市泰实丰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实丰华”)、李培坤等单位和个人支付“咨询费”、“顾问费”共计约296万元。

    华泰声称,与原科恒业等签订的咨询顾问合同,属于合法的居间合同,向其支付“咨询费”是合法行为。但经保监会调查称,这些非保险类企业和个人均未向华泰经纪提供任何技术方面的支持,双方除了协议之外没有其它书面往来。

    无独有偶,其上海分公司的表现更为突出。据悉,上海公司也在2009年向上海石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港”,后变更为上海石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累计支付顾问费5412356.88元。原因也是“上海石港提供了居间服务。”

    保监会在处罚通知中称,上海石港(上海石鼎)未向其提供任何技术方面的支持,主要通过直接引荐上海分公司认识投保单位的相关人员,协助开展业务。而该分公则在扣除营业税后将获取的佣金收入以90%的比例作为“顾问咨询费”支付给上海石港(上海石鼎)。该笔咨询费造成了业务数据不真实,而华泰经纪被罚27万元。

    根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保监会认为,根据法律,华泰经纪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

    苏宁电器(9.05,-0.28,-3.00%)获“咨询服务费”

    合同约定外返还利益约96万元在披露的处罚报告中,保监会认为华泰经纪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据悉,除了“咨询费”、“顾问费”等高达296万元的费用外,其以会议费支出形式套取资金支付奖金约108万元,以虚假发票报销套取资金约29.8万元用于核销按规定不能报销的费用。

    华泰经纪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不真实。2009年海旅业务少确认收入约40.9万元;担保手续费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已出具担保函但由于未收到款项而未确认为收入的共计约1075.4万元;再保险经纪佣金少计约515.9万元。

    此外,华泰经纪应收账款账龄披露不真实。华泰经纪未按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多计提职工福利费约36.4万元。

    事实上,华泰还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华泰经纪从防灾防损基金中以虚假发票套取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向投保人返还利益、报销日常费用支出。

    而华泰返还利益高达96万元。据悉,2009年,华泰经纪依照与人保财险(微博)北京分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约定,先后向苏宁电器南京采购中心账户支付咨询服务费共计约73万元,苏宁电器出具了南京市服务业通用发票,该费用记入“业务及管理费-咨询费”科目。

    此外,华泰经纪还与苏宁电器集团签订协议,承诺以车险统保项目所获得的经纪费一定比例的额度,用于采购防灾防损物品提供给苏宁集团使用,其所有权归苏宁电器集团。2009年11月20日华泰经纪向苏宁电器支付约23万元,苏宁电器出具了南京市服务业通用发票。该费用记入“业务及管理费-咨询费”科目。

    华泰声称,其支付给苏宁电器的“防灾防损费用”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利益而非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符合行业惯例。

    据保监会的处罚决定书认为,其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意外的利益约96万元。

    审批“顾问费”相关高管受罚董事长遭警告总经理被撤职顾问费、保险合同外利润等费用导致一名高管被撤职,并使相关经手人遭到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华泰经纪董事长刘建英,对支付原科恒业、泰实丰华顾问费进行了审批,应负直接责任;对部分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进行了审批,应负直接责任。保监会决定对刘建英警告并罚款5万元人民币。

    总经理刘宽亮、总经理助理弥宏亮两人则遭到撤职处理。据悉,刘宽亮对支付原科恒业、李培坤等咨询顾问费、向苏宁电器支付保险合同外利益、防灾防损费用虚假支出、业务管理费用虚假列支等事项进行审批,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而弥宏亮对向李培坤、泰实丰华支付顾问费、防灾防损费支出不真实、虚列会议费等事项签字或审批,对上述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总经理助理张红梅,对华泰经纪假发票报销、部分业务管理费用列支不真实等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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