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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容商集团微山鹿鸣新城物业强制有车业主购买停车位
时间:2012-10-27 新闻来源: 中国环保新闻网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鹿鸣新城业主,我小区物业刚出台了霸王条款,要求有车的业主必须在8月20日前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该小区。本来地下停车位就没在小区建设规划中,属违法建设,而且一个停车位好几万,对于贷款买房买车的业主来说,再强制我们购买地下停车位,实在让我们不堪重负。
再者,《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于购买车库应有选择权,不能强迫交易。如小区内尚有空余公共车位的,应允许业主的车驶入小区。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本人将长期关注此投诉办理进展情况。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鹿鸣新城业主,我小区物业刚出台了霸王条款,要求有车的业主必须在8月20日前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该小区。本来地下停车位就没在小区建设规划中,属违法建设,而且一个停车位好几万,对于贷款买房买车的业主来说,再强制我们购买地下停车位,实在让我们不堪重负。
再者,《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于购买车库应有选择权,不能强迫交易。如小区内尚有空余公共车位的,应允许业主的车驶入小区。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本人将长期关注此投诉办理进展情况。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鹿鸣新城业主,我小区物业刚出台了霸王条款,要求有车的业主必须在8月20日前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该小区。本来地下停车位就没在小区建设规划中,属违法建设,而且一个停车位好几万,对于贷款买房买车的业主来说,再强制我们购买地下停车位,实在让我们不堪重负。
再者,《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于购买车库应有选择权,不能强迫交易。如小区内尚有空余公共车位的,应允许业主的车驶入小区。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本人将长期关注此投诉办理进展情况。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鹿鸣新城业主,我小区物业刚出台了霸王条款,要求有车的业主必须在8月20日前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该小区。本来地下停车位就没在小区建设规划中,属违法建设,而且一个停车位好几万,对于贷款买房买车的业主来说,再强制我们购买地下停车位,实在让我们不堪重负。
再者,《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于购买车库应有选择权,不能强迫交易。如小区内尚有空余公共车位的,应允许业主的车驶入小区。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本人将长期关注此投诉办理进展情况。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鹿鸣新城业主,我小区物业刚出台了霸王条款,要求有车的业主必须在8月20日前购买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否则一律不允许进入该小区。本来地下停车位就没在小区建设规划中,属违法建设,而且一个停车位好几万,对于贷款买房买车的业主来说,再强制我们购买地下停车位,实在让我们不堪重负。
再者,《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于购买车库应有选择权,不能强迫交易。如小区内尚有空余公共车位的,应允许业主的车驶入小区。希望相关部门对此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本人将长期关注此投诉办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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