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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垃圾管理条例删除不分类者罚款条款

  • 时间:2011-11-19 新闻来源: 新京报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昨日表决通过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北京市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收费制度,多产生垃圾将多付费,垃圾不分类也将多付费。

      生活垃圾将分类计价条例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上设定了鼓励分类的收费模式,规定按照多排放多收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不过条例并未对生活垃圾收费作出更具体的规定,而是授权给市政府制定具体办法。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人士表示,北京市发改委(微博)、财政局和市政市容委正在研究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具体办法。

      将出单位垃圾收费办法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很复杂,诸如计量的标准,不同垃圾收费的标准等,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人士介绍,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向单位收缴较易,但居民收费困难,大部分的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难以收取。

      市市政市容委员会副主任陈玲表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问题,已经制定了草案,即将出台,而居民生活垃圾收费规定尚在研究中,目前的思路是先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再解决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

      ■ 追问居民垃圾费考虑折入专用垃圾袋对于有关垃圾计量分类收费的具体操作设想,昨日,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员会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副处长邓俊进行解读。

      步骤 先单位后居民实施《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收费具体实施步骤是怎样的?

      邓俊表示,制定这个条例不是为了收费而收费,而是希望能减少垃圾的产出。具体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要对全市的社会单位建立起来一套垃圾的计量、收费体系;第二步是对居民的生活垃圾建立计量、收费体系。

      方法 单位垃圾按桶收费对社会单位和居民生活垃圾怎样计量、收费?

      邓俊介绍,社会单位将统一配备标准容器,比如一个桶能装100升,装满几桶就按照几桶缴费,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将分不同的桶。

      就居民生活垃圾收费问题,邓俊表示,会重点参考国外的成熟方法,比如首尔,要求居民必须将垃圾装进垃圾专用塑料袋,这些垃圾袋有2升、5升、10升、20升等几种,政府将市民应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折合在塑料袋的价格中,因此这种垃圾袋的价格超过一般塑料袋,而且不同的颜色代表可以装的垃圾不一样,比如绿色只能装餐厨垃圾,灰色只能装不可回收垃圾等。在首尔,如果居民不用专用垃圾袋,而是随便用别的袋子扔垃圾,将会被重金处罚。具体到北京的生活垃圾,计量方式和收费标准还在制订当中。

      费用 并不一定会增加生活垃圾的处理重点是什么,是否会增加居民负担?

      邓俊认为,重点是把餐厨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出来。餐厨垃圾可以堆肥处理。不可回收的无机物就可以方便地进行焚烧处理。至于居民要交的垃圾费会不会增多?邓俊表示不一定,目前每家每年的垃圾费是30元。如果垃圾分类做得好,有可能比这个数额少。但是具体的价格标准将由发改委制定。本报记者 饶沛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操作模式单位生活垃圾即将出台计量收费办法,社会单位将统一配备标准容器,比如一个桶能装100升,装满几桶就按照几桶缴费,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将分不同的桶。

      居民生活垃圾 正在制订计量收费办法,考虑参考国外成熟做法,譬如政府将市民应缴纳的垃圾处理费折合在专用塑料袋的价格中,居民必须购买和使用专用垃圾袋,多用多付,少用少付。

      餐厅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餐厨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单位集中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并具备就地处理条件的,应当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 观察纠结 垃圾不分类要不要罚?

      处理设施不够,操作难度大,立法“回避”垃圾不分类罚则违反垃圾分类行为的处罚,立法几经周折。

      市政府法制办去年在该条例征求意见时,曾规定对于违反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垃圾不分类要罚款被删但反对意见众多,今年5月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中,罚款条款已经删除。

      不过在那次常委会会议上,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还是建议对单位和个人在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基本禁止性行为予以明确,并增设罚则。建议对单位和个人禁止三种行为:随意丢弃、抛洒生活垃圾;不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审增加规定但无罚则草案第二次审议时,立法机关部分采纳了城建环保委员会的建议,增加禁止性规定,但没有规定罚则,当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罚则已在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作出规定。按该条例规定,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罚与人大城建环保委的建议基本一致。

      但记者了解,该条例实施多年,并未对垃圾不分类的行为进行处罚。

      昨日表决通过的条例则将三种垃圾分类中的禁止性规定进行合并表述,未增加罚则。

      不分类难罚款因难操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人士表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尚面临难以收缴的困境,罚款难度更大,立法最终选择运用经济手段鼓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而不是强硬的罚款手段。

      这亦与北京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有关,由于垃圾焚烧设施尚未建设到位,目前主要采取填埋的方式处理,这样导致分类的实际意义降低,按规划,到2015年北京市的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处理将转为以焚烧处理为主。

      本报记者 杨华云■ 案例保洁员配夹子简单分拣昨天下午,朝阳区万达广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楼至2005年以来就实施了垃圾分类,“我们这里主要是公司进驻,因此餐厨垃圾很少,我们的垃圾主要是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每天可回收垃圾能有半吨,主要是纸张。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的我们都雇了专业的垃圾清运公司分类运到高安屯处理。”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万达广场北区,记者看到,左边的一个楼梯间里有一个灰桶,上面写着“不可回收垃圾”,右边的楼梯间有一个蓝色垃圾桶上面写着“可回收垃圾”。“我们每层楼都有两个分类垃圾桶,上面标志明确,方便分类扔垃圾,有新公司进驻,我们还会向他们的行政人员讲明这里要进行垃圾分类,这些公司都很配合。”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在一层大厅,还有一个楼层剖面图,上面标志着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在楼层的位置,在前台还有教人识别可回收垃圾的手册。“除了硬件设施,我们还给保洁员做培训,就做成PPT,在投影仪上放,教他们辨认可回收垃圾。同时给他们配备了夹子、橡胶手套等劳保用品,方便他们进行简单的分拣。”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饶沛■ 链接条例大事记●2010年11月市政府就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2011年4月条例草案在市人大网站征求民意●2011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一审●2011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二审●2011年11月条例表决通过●2012年3月1日条例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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