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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传手机恶意程序将遭处罚

  • 时间:2011-12-10 新闻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 制作、传播手机恶意程序,如吸费软件、窃听软件等等,将遭处罚。昨天,工信部对外公开并解读《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监测与处置机制》,这是工信部首次出台移动互联网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是指运行在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具有移动通信功能的移动终端上,存在窃听用户电话、窃取用户信息、破坏用户数据、擅自使用付费业务、发送垃圾信息、推送广告或欺诈信息、影响移动终端运行、危害互联网网络安全等恶意行为的计算机程序。其范围比手机病毒要广,如手机吸费软件不属于手机病毒,但属于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

    《机制》规定恶意程序一经认定,将对制作、传播恶意程序或利用恶意程序牟利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和其他合作伙伴依法进行处罚。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焦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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