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广西南丹县某网络运营商为"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被工商部门罚款1.8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590元,上缴国库。
2011年12月5日,南丹县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位于罗富乡龙腊村梁家城"黑网吧"进行了查处。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网吧的互联网接入信号由南丹县某网络运营商提供,南丹县工商局于2011年12月30日向该网络运营商送达了《关于暂停梁家城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函》,告知运营商该网吧未办理营业执照,属非法经营行为,要求运营商立即终止对梁家城"黑网吧"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今年4月24日, 南丹县工商局在开展案件回访和市场巡查中,发现已被查处的梁家城"黑网吧"又死灰复燃,而其互联网接入信号仍是由该网络运营商提供。该网络运营商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工商部门明确函告是"黑网吧"经营户的情况下,不顾"黑网吧"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造成的不利影响,依然为已被查处的"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黑网吧"的滋生和蔓延。
为从根本上切断"黑网吧"的经营源头,今年5月5日,南丹县工商局对该网络运营商为无照经营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取证,该网络运营商为"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情况属实。8月10日,南丹县工商局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网络运营商立即停止为无照经营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1590元,罚款18000元。
8月23日,该网络运营商已对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完毕。(冯才 黄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