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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渭南强占农田上万亩,违规建造人工湖

  • 时间:2012-09-17 新闻来源: 土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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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年在陕西渭南发生了轰动全国的渭南书案,去年在这里又发生了强行租地12万亩修建人工湖的严重违法事件。

      渭河是黄河的一条支流,这条支流上又有从秦岭流入渭河的几十条小支流(当地均称为南山支流)。众所周知,我国除多条大江大河外,还有成千上万的支流及小支流。按照渭南的做法,倘若为治理小小的3条南山支流就需毁掉12万亩地做分洪区,那么全国各地都照此效仿而治理所有大江大河及数万条支流,岂不是要毁掉我国几乎全部国土甚至还得从周边国家租地建造分洪区吗?其情势和后果真是太严峻、太可怕了。

      业内人士指出,华阴的3条南山支流从秦岭峪口至渭河仅6公里之遥,目前的河床宽度不足100米,若再加宽100米,当可防范百年一遇的洪水,就是再加宽100或200米,也占不了多少土地。国家当初修建三门峡水库工程耗资也不过4亿元,如今渭南市若将投资建造太华湖的310亿元巨资直接用来对这3条支流加宽河床、筑高堤坝,何愁治理不了其水患。可是,渭南市政府为何非要以毁掉12万亩良田的沉痛代价而建造偌大的分洪区呢?

      这12万亩耕地每年产粮2.4亿斤,可供80万人吃一年。我国有限的土地怎能经得起这些败家子的折腾和糟蹋呢?我们要为老百姓留下一些赖以生存的土地,也要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点繁衍生息的土壤啊!

      渭南市某些领导为了发展旅游业,同时给自己牟取实惠,便不顾国情、民情和老百姓的死活,蔑视国家法律,铤而走险、明目张胆地违反土地法规,居然敢向《国家土地法》碰撞和叫板,这无不令人震惊,让人实难容忍!

      我们农民想不通的是,难道说国家的《土地法》对于渭南市政府就不管用了吗?试问当今中国还有没有王法?共产党说话还算不算数?敬请各位网民、网友对渭南官员蒙蔽群众、欺骗社会的谎言和谬论千万要警惕啊!
      原文地址:败类!陕西省华阴市为建人工湖强行毁坏2万亩农作物(多图)作者:平常心平常路
      全国最大的毁青事件,2.3万亩丰收在望的农作物正在遭毁
      顶风违纪对抗胡锦涛讲话 为建造人工湖毁青两万亩
      ——陕西省华阴市政府强行租赁农民耕地
      最近,在陕西省华阴市境内出现了一场全国罕见的大面积、大范围强行租地、毁坏青苗的恶劣事件,引起人们极大恐慌与强烈不满,在当地造成了严重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动荡。
      事情是这样的,华阴市为了建造人工湖,发展旅游业,实现该市南有华山、东有莲藕池、中有西岳庙、西有人工湖的旅游强市之宏伟目标,市政府便以修筑秦岭支流应急分洪区为名,于本月15日在该市境内大量印发并张贴了《关于南山支流应急分洪利用工程土地流转及环境保障工作的通告》,提出要将辖区内的部队农场、国营农场和十多个行政村(含高家、小留、莲村等移民村)两万多农民共计2.3万亩耕地建造分洪区(即人工湖)。接着在本月20日,又给广大农民印发了《土地流转租赁合同》,要求长期租用农民的责任田。该市规划建造的人工湖,计划投资617亿元,确定由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的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和施工。该工程拟将2.3万亩耕地挖深2.5米,再把所挖土方在湖中堆起一座大型假山。据说此人工湖建成后,其规模将会超过北京颐和园,并可与杭州西湖比美。由此,这几万亩耕地将彻底改变其原有的面貌和用途,再也不能种植粮食了。
      进入8月份以来,地处关中平原的华阴辖区的辽阔土地上一片葱绿或金黄,特别是被划入人工湖的2.3万亩土地上没有一块闲置地,全都生长着即将成熟的玉米、黄豆、高粱、棉花等各类农作物,到处呈现着生机勃勃、丰收在望的喜人景象。尽管华阴市政府的《通告》和《租地合同》印发后,广大农民和移民对此意见纷纷,竭力反对,但政府还是坚持要租地建湖。连日来,市政府调集、出动了大批收割机、旋耕机等农业机械,在人工湖规划区的广袤土地上开始了一场全国罕见且声势浩大的强行租地、毁青事件。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莲村的群众其中有40多亩耕地未与政府签写《租地合同》,政府便派人强行毁掉了这些耕地的农作物,群众大骂“地方政府的做法简直就是土匪和强盗行为”。
      在建造人工湖的两万多亩耕地上,现生长着各类等待收获的农作物,按每亩1千元收入计算,共计损失2300万元。再者,这些耕地上还有各种果林树木和几千眼灌溉机井、渠道、暗管、供电等各项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其他各类附着物,其价值高达数千万元之多,亦将被全部毁掉。照此计算,华阴市政府在这2.3万亩耕地上建造人工湖,将会给国家和农民直接造成上亿元的经济损失,其毁青行动所造成的严重损失真是令人痛心和憎恨。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赖以生存的基础和条件。特别是半个世纪以来,我们陕西三门峡库区的广大移民群众为了土地而博弈、而斗争。我们50年前被迁移到宁夏种的是沙漠荒芜地,后来被迁移到陕西渭北高塬种的是旱塬沟壑地,1985年被迁回库区后又种的是杂草众生的河滩地,经过我们20多年的辛苦改良,库区土地现已变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田,我们移民怎能忍心把我们奋斗了几十年才得到的宝贵口粮田交给政府建造人工湖呢?!
      如今,对地方政府官员工作业绩的考核主要是看经济效益与增长速度,由于出卖、租赁土地效益高,来钱快,华阴市政府便把主要心思都用在了“经营土地”上,加之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缺乏必要约束,因此他们在经营土地的过程中,经常伴随着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可以说,目前最严重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均直接或间接地同农民土地相关。地方政府的一切土地违法违规活动都有一个帮手——索要土地的开发商。地方政府经营土地旨在占有土地收益,这些收益只有通过开发商的经营活动才可实现,某些政府官员的私人利益同样是通过开发商来实现的。因此,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并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两者行为的一致,某些官员的违法违规活动甚至是与开发商合谋的。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伙攫取土地利益,激化了社会矛盾。如果中央政府能听取农民的合理诉求,及时纠正地方政府随意出卖、租赁农民土地的违法行为,这样不但会化解社会矛盾,而且还是保护土地、节约用地的一道有效屏障。眼下人们纷纷议论的是,华阴市政府官员和开发商这次在租赁农民土地建造人工湖的交易中,两者肯定猫腻多多,获利不小。
      华阴市政府为建造人工湖强行租赁农民耕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有关规定摘录如下: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用地是指……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第十四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十九条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第十六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同时,华阴市政府强行租赁农民耕地的行为,也是对抗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的一种顶风违纪行为。前天即2011年8月23日下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举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同志指出: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发展中大国。我们的发展,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更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发展空间。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举措,是造福子孙后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土地资源节约和管理工作,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要落实节约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各类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胡锦涛同志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4方面工作。第一,切实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第二,切实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降低经济增长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第三,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第四,切实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要深入进行土地资源国情和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基本知识,使全社会都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和保护耕地的重大意义,使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观念深入人心,广泛形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日,华阴市政府安排有关部门正在人工湖规划区搭建开工典礼大舞台,据说本周六(8月27日)将在这里举行隆重的华阴市人工湖开工典礼仪式,且届时还将从渭南市及华阴市公安局抽调300名干警维持大典秩序。
      为了严肃国家的土地法规,落实胡总书记关于珍惜土地的重要指示,我们特向中央和省上反映华阴市政府强行租赁农民土地和大肆毁除青苗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敬请中、省有关部门对此事件尽快立案并严肃查处,特别要彻底查处华阴市某些官员与开发商“中海投资渭南有限公司”进行官商勾结,利用农民土地合伙牟取暴利的严重腐败问题!
      附:1、华阴市政府印发并张贴的修建分洪区的《通告》;
      2、华阴市政府印制并强行让群众签定的《土地流转租赁合同》;
      3、华阴市政府出动机械毁除农民青苗的作业场面与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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