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都县:房地产开发“先上车后买票”
开发商屡次违规建设 监管单位以罚代管
土地尚未挂牌,环评、规划手续尚未办理,商品房就已经开始预售,这是记者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遇到的怪相。
近日,本报频频接到商都县市民举报,称该县建设的“吉新雅苑”、“福田欣苑”项目尚未办理任何手续,就开始建设施工并无证进行商品房预售,已经造成当地房地产市场乱象。
记者专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进行采访。
经记者调查发现,位于商都县新风东路(原商大公路)南的“吉新雅苑”正在建设,一期楼房已经封顶,正在做外装修;二期楼房共建设16栋楼房,尚有三栋没有封顶。该项目由商都县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在2010年5月份正式开工建设,规划建设用地为200亩左右。
在售楼中心,售楼部的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吉新雅苑”的一期楼房尚剩余部分楼房可以销售,二期的楼房也已经封顶了,但因为一期一直没有交工,所以,目前全力以赴把一期的楼房销售,再销售二期。
她极力向记者推荐公司新建的“福田欣苑”项目,并告诉记者,这个项目9月份就可以交房。
于是,记者又赶往位于该县三中东侧附近的“福田欣苑”小区进行采访。
采访发现,“福田欣苑”项目也正在建设并销售,该小区共建设4栋楼房,目前已经封顶。
在“福田欣苑”项目的售楼部,记者获悉,只要交纳一定的定金,就可以“商都县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购房协议”, 2层的楼房,每平方米约1800元左右。
售楼部工作人员为了让记者相信,拿出厚厚一摞已经签订好的合同进行展示。
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查看相关手续时,售楼部的人员则说:“不用看什么手续,楼都建好了,直接入住就行了”。
针对上述的两宗楼盘的用地情况,记者来到商都县国土资源局进行采访。
在国土局获悉,“吉新雅苑”项目共占地约二百亩,分三次进行的招拍挂土地手续,已经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因该公司没有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办理。
针对“福田欣苑”项目,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在例行巡查时,已经发现了这个项目违法占地,并且已经进行了处罚!”并向记者出示了相关处罚文书。
该局提供的商国土资字[2011] 04号处罚文书显示,当事人梁志强(商都县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负责人)未经批准,擅私自建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共处罚拾贰万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为什么商都县国土局,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其它强制措施,国土局的负责人称,因为开发商是招商引资企业,执法很难。
在商都县规划局,该局的一位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因为规划局原来和建设局是一个单位,从今年5月份,才从建设局分出来,所以,5月份以前的规划档案都在建设局,建议记者前往建设局进行了解。
在建设局获悉,“吉新雅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7687.8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共在该局办理了占地面积为43941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共规划建设4栋楼,不足建设面积的三分之一。
至于该项目有无办理《施工许可证》,该局施工科纪科长则出面解释,称乌兰察布市有规定,1000万以上的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市级建设部门进行办理。至于这个项目有无办理施工许可,纪科长称不清楚。
至于没有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项目缘何能进行施工这个问题,建设局没有人作出解释。
同一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两个违规项目,无手续进行了长达两年多的建设,没有得到有效监管。
据购买“吉新雅苑”一期楼房的业主反映,一期项目房子刚刚建设不久,就开始进行预售,合同约定2011年8月30日交房,但至今工程也没有完工,开发商对交房日期一拖再拖,毫无信用而言。
2010年6月28日,有几个业主购买了“吉新雅苑”2期项目的商铺,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定金,时隔两年,该商铺一直没有动工建设,开发商却无理的告诉他们,房子不建了。
购买“吉新雅苑”2期项目的业主则气愤的表示,他们2010年7月份就定购了楼房,签了合同并交纳了定金,到现在,才知道该楼房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都没有办理。
还有些业主发现,他们将要居住的房屋,已经开始裂缝了,质量根本就得不到保证。
有关专家指出,这个项目只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是由于土地、规划、施工等手续至今没有办理,招投标程序无法进行,有关监管部门无法正常监督及管理。
2011年4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发布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该活动的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其中“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被列入整治对象的“重点”。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先后下发《关于严格实行经营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65号),以防止地方领导行政干预土地供应方式,不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商业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另外,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挂牌的土地必须是净地出让。
而这两个项目,在没有办理任何行政许可的前提下,就进行了长达两年多建设,没有得到任何监管,后续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对其它房地产商来讲,有失公平、公正。
在采访中,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曾让记者理解,说该县是个欠发达的城市,没有工业,所以,对引进的项目要予以支持。
“这个公司从第一个项目建设至今,历时两年多的时间手续都没办理,竟然接着又继续违法开发新的楼盘,真是不可思议,真不知道当地的监管部门怎么履行职责的”!一位房地产行业的专家气愤的对记者说。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马志刚律师告诉记者: “没有挂牌出让,就进行了建设,当地主管部门的监管缺失是主要因素,建设的房子还没建好,就已经成了违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当拆除!”
商品房开发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千秋工程。
将要入住到这个小区的一位市民担心的告诉记者:“这样的房子给我们住,我们很不踏实,因为,什么手续都没有,质量也得不到保证”。
记者曾试图通过商都县政府办公室郭主任预约分管县长进行采访,但直至今日,没有任何回应。
内蒙古商都县这样开发建设商品房,市民堪忧!
本网将继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