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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课没换来好成绩 家长怒告培训学校

  • 时间:2013-03-07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教师多年担任各年级、初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部分教师长期研究中考、高考命题和阅卷任务。”看到如此诱人的宣传口号,再加之承诺“能上重点中学”,沈阳市民赵某信以为真,在培训学校给孩子交了44146元补课费,可孩子最终中考成绩只有362分。赵某以欺诈为由将该培训学校起诉到法院。

      听信宣传去补课

      2011年3月份,沈阳市民赵某的孩子马上要中考了,一次偶然机会,赵某收到沈阳某教育培训学校的宣传袋,宣传袋上印有该培训学校的相关信息,称该学校在全国有近200家学习中心遍布50多个核心城市,集合百余位教学经验丰富的权威教师执教。赵某登录该培训学校的网站,看到该校简介中表示,“一线教师均特聘各地区重点中小学专职教师、特高级教师。教师多年担任各年级、初高中毕业班教学工作,部分教师长期研究中考、高考命题和阅卷任务。”看到如此师资力量强大的培训学校,赵某动心了,想给孩子也补补课,期待孩子能考上一个好学校。

      此后赵某与该校进行了联系,学校表示,会为赵某的孩子建立辅导档案,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辅导方案和择师标准,保证孩子考上一个重点中学。

      面对如此全面的定制化培训服务,赵某为孩子签订了《辅导委托协议》,辅导科目为数学、英语、语文、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共计314个课时,赵某交纳了综合服务费300元、培训费200元、教育咨询费43646元,共计44146元。

      重点中学梦破灭

      2011年6月,孩子的中考成绩出来了,赵某说,“孩子只考了362分,根本上不了重点中学,而且协议中规定辅导7门课程,历史与政治课没有辅导。”觉得被培训学校欺骗的赵某,以欺诈为由将该培校起诉到皇姑区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皇姑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虽有夸大宣传的行为,但该宣传不属于双方订立合同之内容,对原告并未构成欺诈,故对原告要求双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被告并未按约定辅导历史、政治两门课程,因此历史、政治课程的培训费用应予以返还,计2780元(139元×20课时)。一审宣判后,原告提起上诉,终审维持原判。

      皇姑区法院法官李祥玉表示,“现今社会上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一些教育培训机构投机取巧,在招生中虚假宣传,无视行业诚信。学员在报名时,要多方考量该培训机构的资质、品牌诚信度等。学生和家长务必将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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