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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一男子网络司法拍卖后不付款 被要求补差价80万元

  • 时间:2013-09-23 新闻来源: 热点资讯网
  •   热点资讯网讯  浙江一男子陈某以165万元拍得一处店面后拒绝支付款项,致使法院不得不再次组织拍卖并拍得85万元,两次拍卖结果之间的差价高达80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不得不向法院缴纳80万元的差价。青田县人民法院日前执结了这起网络司法拍卖引起的差额案件。

      2013年6月,因一案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青田县人民法院将其房屋和店面移送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青田县的陈某参与了拍卖,并拍得该房屋。

      3天后,陈某又参加了被执行人店面的竞拍。该店面评估价80.9万元,起拍价80万元,竞拍人须缴纳保证金10万元。在竞拍过程中,另外一名竞价者与陈某各不相让,两人从起拍价80万元开始一路叫价,共出价67次。最后以陈某出价165万元再次竞得该店面。

      事后,陈某与家人感到后悔,并在规定的截止期限内始终未将拍卖款缴到青田县人民法院账户。

      按照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青田县人民法院多次与陈某沟通,向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催促其支付拍卖款但未果。2013年7月29日,法院不得不再次将该店面移送网络司法拍卖,后该店面被他人以85万元竞得,与第一次陈某竞拍时的差价达到80万元。

      近日,青田县人民法院将这80万元顺利执结到位。陈某补缴的差额款,几乎可以再买一个同样的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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